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关于调整部分个人存款产品服务内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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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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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的规定,各银行原有靠档计息存款产品的计息方式必须进行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对于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的定利盈、安心存及2019年12月23日(含)前开通的定利鑫个人存款产品,予以相应调整。
如您持有上述产品,在产品到期时支取,仍按照存入 时约定的产品到期利率计息,利息不受影响;如您在产品到期前有用款需求,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提前支取的,仍然按照原产品靠档计息规则计息;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将按照支取日营业网点人民币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不再靠档计息。
如您想了解新规则详情,可咨询网点或拨打 96388 客 服电话。感谢您的支持和信任,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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