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初(1950年黑龙江第一家农信社在庆安县聚宝山乡成立),在70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农业银行、人民银行代管等数次体制变迁。2004年,黑龙江被国务院列为农信社第二批改革试点省份,农村信用社管理权移交省级人民政府,2005年8月,成立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联社),在省政府授权下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商行)行使“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目前,全省农信系统共有法人机构84家,其中:省联社1家,市(地)联社5家,县级经营法人78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62家,农村信用联社16家),共有营业网点1800余个,在岗员工近3万人,金融服务功能覆盖全省所有乡镇,是省内唯一一家“网点乡镇全覆盖”的金融企业,素有“黑龙江人民自己的银行”的美誉。
近年来,省联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质效,坚决扛起坚守主责主业、聚焦支农支小,助力龙江乡村振兴,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的重大责任和使命担当。截至2022年6月末,资产总额超过6500亿元,各项存款超5200亿元,各项贷款超3200亿元。在最新的我省服务业企业100强排名中名列第9位,金融行业中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