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以控制购货商(借款企业)向供货商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向购货商(借款企业)提供融资,用于向供货商支付货款,供货商则根据约定,按贷款行指令进行发货的融资贷款。
产品特点:解决购货商因传统担保不足情况下的融资需求;帮助购货商以较少的自有资金获得较大的订单;帮助供货商在货款及时回笼的前提下,扶持购货商共同发展。
贷款对象:供货商为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与骨干企业。购货商(借款企业)为资质优良、信誉较好、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
贷款期限:授信期限1年。
贷款条件:购货商(借款企业)为资质优良、信誉较好、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借款企业主营产品的供销渠道及上下游客户稳定,且稳定的购销关系至少1年以上;借款企业及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信用记录和行业声誉良好,无违约记录。
开办行社:鸡西农商银行、齐齐哈尔农商银行。
温馨提示
经办行(社)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授信制度办法建议客户补充业务所需的其他资料,并保留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决定最终是否给予授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