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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物业贷款

  产品简介:向经营性物业的法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物业的经营收入的贷款。

  产品特点:贷款期限长、灵活性强、审批链短。

  贷款对象: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

  贷款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特殊行业许可证或有权部门批准文件;

  2.在贷款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3.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还本付息能力;

  4.拥有经营性物业全部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方式为国有出让土地;

  5.董事会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将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6.书面承诺物业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在银行办理,接受贷款对物业经营收入、支出款项的监管。

  开办行社:哈尔滨农商银行、大庆农商银行、肇州农商银行、肇源农商银行、林甸农商银行、杜蒙农商银行。

  温馨提示

  经办行(社)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授信制度办法建议客户补充业务所需的其他资料,并保留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决定最终是否给予授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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