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以动产抵押的按照折旧后价值最高40%核定额度,以不动产抵押的按照市场价值50%核定贷款额度的抵押贷款。
产品特点:以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等用途的贷款。
贷款对象:拥有合法资质的法人。
贷款期限:采取分期还款或循环高额方式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
贷款条件:需提供抵押担保,且提供的抵押物需权属清晰并能在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开办行社:大庆农商银行、肇州农商银行、肇源农商银行、林甸农商银行、杜蒙农商银行、绥化农商银行、海伦联社、鸡西农商银行、讷河农商银行、克山农商银行、甘南联社、龙江联社、肇东联社。
温馨提示
经办行(社)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授信制度办法建议客户补充业务所需的其他资料,并保留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决定最终是否给予授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