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以旅游景区的门票收费权及相关收入收益作为贷款偿还担保,并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后所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产品特点:额度高、办理快、利率低。
贷款对象:贷款行服务范围内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
贷款期限:1年。
贷款条件:
1.借款人经营国家承认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
2.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自愿接受贷款行监督和结算监督;
4.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5.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办行社:伊春农商银行。
温馨提示
经办行(社)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授信制度办法建议客户补充业务所需的其他资料,并保留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决定最终是否给予授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