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指借款人以自身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黑龙江省内农信社、农商银行股权作为质押,向经办机构申请贷款的融资业务。
产品特点:手续简便,办理时效快,质押比例高。
贷款对象: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期限:原则上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最长不超过3年(含);固定资产类贷款不超过5年(含)。
贷款条件:依法登记,财务状况良好,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比例。
开办行社:双鸭山农村商业银行、宝清农商银行、集贤农商银行、建三江农商银行、兰西联社、庆安农商银行、望奎联社、安达农商银行、明水农商银行、绥化农商银行、绥棱农商银行、青冈联社、富裕农商银行。
温馨提示
经办行(社)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授信制度办法建议客户补充业务所需的其他资料,并保留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决定最终是否给予授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