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以自有或第三方提供有权处置的银行有价单证作为质押担保,向贷款行申请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入、生产经营等用途的贷款。
产品特点:用途广泛,手续简便,质押率高,下款快,适用于多种类客户群体。
贷款对象:服务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
贷款期限:银行有价单证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物到期日3日内(含),最长不得超过3年。
贷款条件:原则上质押人为第三人除不要求其符合还款来源相关条件外,其他条件与借款人基本条件相同。
开办行社:大庆农商银行、肇州农商银行、肇源农商银行、林甸农商银行、杜蒙农商银行、建三江农商银行、七台河市区联社、林口农商银行、鸡西农商银行、齐齐哈尔农商银行。
温馨提示
经办行(社)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授信制度办法建议客户补充业务所需的其他资料,并保留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决定最终是否给予授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