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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储贷款

  产品简介:对经营粮食贸易、收储等客户办理的,以粮食抵、质押和粮食的仓单质押给贷款行,由贷款行或第三方公司监管粮食出售权、提货权的授信业务。

  产品特点:灵活多变,方便快捷。

  贷款对象:经营粮食贸易、收储等客户。

  贷款期限:日常性收储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季节性收储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贷款条件:借款人除具备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办法、贷款操作规程规定的贷款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合法经营粮食收购业务的资质。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粮食仓储设施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3.已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明晰。

  4.能够提供粮食收购的区域、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等收购行为资料。

  5.粮食运输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

  6.原则上应在贷款社开立基本账户,专项用于日常经营资金结算划转;特殊情况,无法开立基本账户的,可开立专项粮食收购资金回笼结算账户;借款人应自愿接受贷款社对其账户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7.贷款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办行社:七台河市区联社、勃利联社。

  温馨提示

  经办行(社)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授信制度办法建议客户补充业务所需的其他资料,并保留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决定最终是否给予授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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