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为满足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基于新建、扩建、开发、购买或更新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而产生的资金需求,以其综合效益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
产品特点:贷款期限长、额度高、管理连续性。
贷款对象: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经营稳定性,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
贷款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特殊行业许可证或有权部门批准文件;
2.借款申请人经济效益好,信用状况佳,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
3.要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
4.在贷款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
5.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按规定履行了各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合法管理程序,需经国家有权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完成相关手续;
6.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7.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配套条件齐备,进口设备、物资货源落实。
开办行社:哈尔滨农商银行、海伦联社、绥化农商银行、大庆农商银行、肇州农商银行、肇源农商银行、林甸农商银行、杜蒙农商银行、绥滨农商银行、双鸭山农村商业银行、望奎联社、勃利农商银行、鸡西农商银行、齐齐哈尔农商银行、肇东联社。
温馨提示
经办行(社)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授信制度办法建议客户补充业务所需的其他资料,并保留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决定最终是否给予授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