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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产品介绍:

  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转移农村土地占有、不改变农业用途的条件下,以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合法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的一项贷款业务。

  产品特点:

  适用范围广泛、手续简便、随用随贷。

  贷款对象:

  通过家庭承包方式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

  贷款期限:

  种植业最长不超过18个月,养殖业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备主体资格,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土地经营权取得合法,并拥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等;

  3、用于抵押的土地发包方同意抵押并出具书面证明,并可以在有权机构进行抵押登记;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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